“十一五”期间,全国海事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海事科学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放在全盘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保障作用;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行政相对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海事的执法管理水平和水上安全监管能力;把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符合航运经济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愿望作为海事依法行政工作的标准;把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保障建设、执法形象建设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海事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A 海事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全国海事系统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出台、立法储备和立法研究,出台了2部法规、20部规章、10项行业标准、14部船检技术规范和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开展了2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海事规范性文件169件,公布现行有效海事规范性文件596件。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特别是在《船员条例》中将“船员的职业保障”作为重要的调整内容,明确船员在休息、休假、工资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享有的权益;为鼓励和支持船员市场的发展,他们制定了《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为不发达地区青年从事船员职业建立了畅通的就业渠道;发布了《游艇安全管理规定》,有力地促进了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游艇经济的发展。在《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确立了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他们还积极参加IMO、IHO、ILO、IALA等多个国际及区域组织会议,及时掌握最新国际海事发展动态,提高国际公约、技术规范制订、修订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海事监管的国际履约能力。
  为提升执法效能,各地海事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直属海事系统深入推进海事执法模式改革。江苏、上海海事局在动态执法监管中率先引入网格化管理理念,长江海事局不断深化联动执法,江苏省、安徽省、重庆市分别在水上实行了“统一执法”。他们还开展了船舶和船员相关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稳步推进船舶“一卡通”和船员卡工程,建成了海事系统内外网网站群,开通了政务公告和信息查询,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信息服务。并组织修订了《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对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制、执法评议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强化窗口和现场的执法监督,积极探索内部执法监督模式,扩展系统内执法交流平台。5年来共组织了全国海事系统的交叉检查5次,及时发现海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执法规范。
  为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他们聘请了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及意见反馈工作,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监督工作和监督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将海事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十一五”期间,全国海事系统进一步深化水监体制改革,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海事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引进人才、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成效显著,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他们开展了“结对子”活动,进行地方与直属之间专业干部和技术人才的定期交流,推动水网与非水网地区、直属与地方、沿海和内河海事系统建设的优势互补。广东、河北等直属局开展了半军事化管理试点工作,从纪律作风、工作执行、责任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不断丰富海事半军事化管理内涵;安徽省地方海事局从军事训练、业务培训和内务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开展了“准军事化管理”活动,海事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不断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凡进必考”制度,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具有航海资历人员,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学历都有所优化,人员队伍进一步年轻化。“十一五”期间共引进各类人才5074人,其中具有航海资历人员513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111人,到“十一五”期末,全国海事系统共有执法人员7.6万多人,其中直属系统3.6万人,地方海事4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适应海事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B 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2010年,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首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对全国海事系统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必须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依法行政,才能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只有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服务社会的关系,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提高海事系统的服务能力,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从而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海事工作的各个环节,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海事系统作为交通运输部最大的行政执法队伍,是国家水上安全监管的支柱力量,是服务水上交通安全发展的主力军,但目前海事系统在执法水平、执法能力等方面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要充分履行职责,将优化通航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作为重点,以力保水上安全有效监管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引导航运企业和航运市场的发展,向符合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上来,构建一个公平共享、法治有序、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和谐交通。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海事改革发展全过程,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建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部党组提出的到2015年初步形成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支撑和保障。
  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既是交通运输加快建设、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提出利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内河水运发展迎来了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全国海事系统必须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己任,深刻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航运经济发展。


  C 全面推进海事科学发展
  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需要海事全面履职,为航运业提供快捷、高效的保障;航运经济的复苏,尤其是内河航运经济的战略发展,需要海事以新的视野,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增强国际话语权,有效维护国家权益。“十二五”期间,全国海事系统要把依法行政作为保证“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不断完善海事法规体系,提高海事立法质量,提高海事执法水平,加强对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尤其是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加强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海事法制理论政策研究工作,扎实地推进海事法治建设,为海事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加快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订,推动《海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船检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修订的立法进程,做好《船舶法》立法的前期调研、筹备工作,出台《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构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渗透于干部教育培训、任免奖惩的各个环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建立完善的、简化的海事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海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体系,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逐步实现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以海事核编和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理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政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职能定位,科学界定审批权限,完善办事流程,提高现场办结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统一受理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面实现所有海事静态业务网上审批,全面实现所有海事业务基础数据网上共享。
  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安排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选配法律素养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立法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加强海事标准化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为实现安全、清洁、便捷的水上交通环境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事提供智力保障、技术支撑和理论支持,形成研究指导执法,执法促进研究的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理论和执法技巧方面的培训,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
  加大人员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和适任考试,探索建立执法人员随机考试制度。加强海事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复议人员、督查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确保年人均培训时间达到80学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探索建立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建立海事立法后评估机制,选择部分重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证评估。认真做好国际、国内和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换版、修订工作,为实现安全、清洁、便捷、绿色的水上交通环境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深化国际公约国内化机制研究,研究建立国际海事公约系统跟踪和编译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海事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依法治理,立足于服务现代海事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海事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中国水运报